生命在于运动,运动在于坚持
一、补考对象:
1.我校十五周、十六周因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的原因,不能规定时间内进行正常考试的学生。
2.部分因十六周(周一)放假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
3.部分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游泳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1.针对补考对象1的学生,请统一于十七周星期一上午8:30——11:00之间前往东区游泳池进行游泳考试,过期不候。
2.针对补考对象2的学生,请于本人各自上体育课时间(只分上、下午),即本人上体育课时间在上午的请于十七周星期一上午8:30——11:00前往东区游泳池考试,上课时间在下午的,不管是7、8节还是9、10节的学生,统一于十七周星期一下午2:30——4:30前行东区游泳池进行考试。过期不候。
3.针对补考对象3的学生,请于十七周星期二上午8:30——10:00前往东区运动场进行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的补考。过期不候。
四、考试要求:
1.请所有需要补考的学生在考前主动出示校园卡或身份证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考试完毕后,再向补考教师取回。
2.考试中,若发现代考等作弊现象,一律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请各考生自律。
五、补充说明: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各自的体育课授课教师。
体育部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