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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十一届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编辑:admin     来源:体育部     发表时间:2015-06-03     点击:191

       为了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体育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全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丰富学生的体育校园文化,增强学生健康体质,提供一个学生体育运动才能展示的舞台,传承和发扬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特举办本届游泳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体委、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部

       二、竞赛时间: 2015年6月12日

       三、竞赛地点:华山游泳池。

       四、参加单位:学校各学院学生

       五、竞赛分组:分别设男、女子组

       六、竞赛项目:

       1、男子项目设: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 4X50米混合泳接力。

       2、女子项目设: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 4X50米混合泳接力。

       3、男女子混合4X50米自由泳接力(两男两女)

      七、参赛资格

       运动员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身体健康的合格学生,并且是经考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团长、领队、教练各1人。

     (二)各学院各组别每单项限报三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项目),各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

     (三)各单项报名少于3人或集体项目少于3队,取消该项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依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组各项比赛,均采用一次决赛,按成绩决定比赛名次(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检录和比赛:参赛者必须凭学生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检录、比赛。

       十、团体总分、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

     (一)设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男女团体前八名。按积分多少计算团体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高校记录、校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个人:各项目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者(含八名)减一录取。

     (三)各单项个人名次计分:按10、8、7、6、5、4、3、2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如破校记录追计10分,破省高校记录追计20分;设参赛分,凡运动员完成比赛且成绩有效计1分/人次,记入团体总分。

       十一、报名办法及日期:

     (一)各单位必须于6月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08529969@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过期不予受理。负责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751885835.

     (二)各单位体育部长请于6月9日下午4时参加比赛会议。

       十二、竞赛委员、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工作人员由体育部统一指派。

       十三、经费:各学院自理。

       十四、竞赛补充规定:

     (一)参赛者必须凭学生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进行检录。凡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该人所参加项目成绩及名次,追回奖品,通报批评,并扣所属单位男女团体总分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所属单位团体名次。

     (二)在比赛过程中,凡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者,需按竞赛申诉程序,在成绩公告后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交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申诉费两百元,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后,如情况属实,申诉费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华南农业大学体委

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