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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编辑:admin     来源:体育部     发表时间:2017-09-22     点击:744

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5]137号文)文件精神,学校将于第7—10周进行学生体质测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按要求准时参加测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2016级、2017级学生(不含留学生、进修生、石河子插班生)。

二、测试项目:

性别

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1. 测试时间:78910周体育课时间;

  2. 测试地点:

跃进南、泰山区田径场(测试项目为50米、800米、1000米、男生引体向上);综合馆(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女生仰卧起坐);东园二楼(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

五、测试人员与职责:

(一)测试人员:由体育部任课教师组成。

(二)其它工作人员:校医院医务人员、保卫处安保人员及场地设备维护人员,及时解决学生出现的身体不适,现场秩序维护及测试仪器故障,保障测试工作顺利开展。

六、测试方式与要求:

(一)以教师任课专项班为单位组织测试。

(二)2017级学生于第五周(109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田家炳器材室刷校园卡,以便采集测试学生信息,否则学生将无法正常完成测试。

(三)学生需严格按照《学生体质测试要求》执行,准时到达指定的测试场地,听从体育教师安排,认真参加测试。测试前须出示校园卡或身份证,并穿着运动服装,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四)各项目测试,原则上只允许学生测试一次,如遇操作不当造成数据异常,允许再次测试,《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登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若有成绩修改,教师必须在修改处签名方为有效,录入系统成绩必须与《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成绩一致,否则录入成绩无效。

(五)测试期间的课堂常规要求与体育课相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测试周期内完成所有测试项目。

(六)各学院通知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学生没能按时参加测试或者学生个人不按照要求参加测试,体育部不再另外安排测试。

七、申请免测、缓测说明:

(一)免测申请:

1.学生因病或残疾符合免测条件者可以申请免测,审核合格准予免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免测申请流程、要求及时间及时审核学生申请,学生若因个人原因错过申请,体育部将不再受理。

2.学生需在华南农业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免测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含三甲医院“医学诊断说明或出院小结”、三甲医院病历首页、三甲医院病历当前页以及其它相关材料),申请时间为9258:00点—101022:00,之后系统自动关闭,学生申请截止,体育部本学期不再接收书面申请。

3.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安排

学院体测负责人审核时间:9258:00-101122:00点;校医院审核时间:9258:00-101422:00点;体育部审批时间:9258:00-10162200点。

(二)缓测申请:无法正常完成测试者,应提交向学院及负责测试教师申请缓测,测试老师审批通过准予缓测。缓测申请需在华南农业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办理时间为10238:00-111716:00点。在规定测试周期内没有完成测试,且未提交缓测申请或提交申请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补测,也不能申请免测,未测项目以0分计。

八、其它相关说明:

(一)学生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800米、1000米测试者,应按照免测申请要求进行申请;保健康复班学生准予免测。

(二)提交缓测申请审批通过的学生,以及在规定测试周期内已完成所有项目测试,但测试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补测安排另行通知。

(三)已申请缓测并审批通过的学生在最后补测前仍不能参加补测,应提出免测申请,不符合免测条件又不参加补测者,所缺测项目按0分计。

(四)学生个人测试成绩查询可通过手机APP方式、电脑端登录“学校体育管理系统”或向本学院负责教师查询。

(五)体质测试属于体育课程的考试内容之一,对弄虚作假者,任课老师不在现场学生私自测试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2016级学生本学期测试成绩用于大二评优与评奖,2017级学生本学期测试成绩用于大一评优与评奖,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75分及以上者方能参加评优与评奖。

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体育教学研究部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