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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编辑:     来源:体育教学研究部     发表时间:2021-09-14     点击:1006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华南农办[2020]8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第710周进行学生体质测试,现将本学期学生体质测试计划及体质测试方案下发,请各单位按照测试计划上的时间点和测试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按要求准时参加测试。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9月14

 

 

 

 

 

 

 

 

 

 

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计划

一、测试时间:1011-115(7、8、9、10周)

二、下发本学期体测方案时间:9月14日(第3周周二)

三、召开各学院体质测试负责人会议:第3周

四、通知体育部教师体测安排:9月14日(3周周二)

五、学院2018、2019级学生班级信息确认时间:9月24日4周周五)

六、2021新生及补办校园卡2020年10月12日后补办的卡信息采集时间:9月20日-9月24日(第4周)

七、学生测试场地安排表下发时间:9月28日(第5周周二)

八、测试前仪器检测时间:9月13日-9月17日

九、测试场地及仪器设备布置时间:9月28日(第5周周二)

、学生免测申请与审批安排

1、学生提交免测申请时间:9158:00-92622:00

2、学院体测负责人审核时间:9158:00-92817:30

3、校医院审核时间:9158:00-92917:30

4、体育部审批时间:9158:00-10317:30

十一测试学生信息录入截止时间免测信息录入时间

1、信息录入完成时间:2018级、20192020级、2021级(104前)

2、学生免测信息录入时间:108日上午

十二、免测学生名单公示时间:第6

十三、教师打印学生测试名单时间:108日下午6周周下午

十四、学生缓测申请与审批安排

1、学生提交测申请时间:10258:00-11517:30

2、学院体测负责人审核时间:10258:00-11617:30

3任课老师审核时间:10258:00-11817:30

4、体育部审批时间:10月25日8:00-11月9日17:30

、教师测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111417:3011周周日)

、学生成绩查询反馈申诉时间:1115日-111917:3012

、补测时间安排

1、学生免测申请:11228:00-112822:0013

2、学院体测负责人审核:11228:00-113017:30

3、校医院审核:11228:00-12217:30

4、体育部审批:11228:00-12417:30

5、补测场地及仪器设备布置时间:12月10日(第15周周五)

6、补测时间:初定121115周周六,具体时间待定。

7.学生补测成绩查询与反馈时间:12月13日-17日16

、体测数据整理及上报教育部时间:1220日-31日(第1718周)

                                 

 

 

 

 

 

 

 

 

 

 

 

 

 

 

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方案

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将于本学期710进行,为保障测试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测试对象: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不含留学生、进修生、石河子插班生、预科生)。

二、测试项目:

性别

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三、测试时间:20182019级在7-10周体质测试课时间;

20202021级在7-10周体育课时间

四、测试地点:

   (一)2018级、2019级:泰山田径场(可测试所有项目);华山田径场(测试项目为50米、800米、1000米、男生引体向上)

   (二)2020级、2021级:启林南田径场、六一田径场(测试项目为50米、800米、1000米、男生引体向上);综合馆(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女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五、测试人员与职责:

  一)测试人员及职责:由体育专项班任课教师及外聘测试专业人员组成。测试人员在测试中须严格执行《教师体质测试要求和操作方法》、《体质测试成绩录入方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测试工作。

  (二)其它工作人员及职责:医务人员及场地设备维护人员,及时解决学生出现的身体不适和测试仪器故障,保障测试工作顺利开展。

六、测试方式与要求:

   (一)2018级、2019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测试;2020级、2021以体育专项班为单位组织测试。

   (二)采用仪器和手工相结合的测试方式。其中仪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手工测试项目包括50米 、800米、1000米、引体向上、一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人员登陆“高校体育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相应班级《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测试过程中须将原始测试成绩清晰登记在该表上。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中若遗漏个别学生信息,则须11月5日前将遗漏学生的基本信息(学号、姓名、上课时间段)报李梅老师,以便后台录入。
   (四)2021级学生及202010月12日后重新补办新卡的学生须在第周(920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田家炳器材室刷校园卡,采集测试学生信息,否则学生将无法正常完成测试。

   (五)学生测试需严格按照《学生体质测试要求》 (见附件1)执行,着运动服装准时到达指定的测试场地,听从测试人员安排,认真参加测试。测试前须出示有效校园卡或身份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六)各项目测试,原则上只允许每个学生测试一次,如遇操作不当造成数据异常,经测试人员批准,允许数据异常的学生再次测试。《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登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若出现成绩涂改,负责测试人员必须在涂改处签名方为有效,录入系统成绩必须与《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中的成绩一致,否则录入成绩无效。

  (七)学生成绩录入需要登陆“高校体育管理系统”,每个测试项目结束后各负责测试人员需及时录入成绩,并在第11周前在网上提交体测成绩,第12周完成学生异议成绩修正。

  (八)测试期间的课堂常规要求与体育课相同,各测试人员必须认真组织好本班学生,在规定的测试周期内完成测试工作。

(九)各学院通知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学生未按时参加测试或者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要求参加测试,体育部不再另外安排测试。

七、申请免测、缓测说明:

   (一)免测申请:

1.学生因病或残疾符合免测条件者须登陆华南农业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免测申请,审核合格者准予免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免测申请流程、要求和时间及时办理学生免测申请。

2.免测申请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含三甲医院“医学诊断说明或出院小结”、三甲医院病历首页、三甲医院病历当前页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同时必须向学院提交材料原件,由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时间为9月158:00—9月2622:00,之后系统自动关闭,学生申请截止,学生若因个人原因错过办理时间,将无法办理免测。

3.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安排

学院体测负责人审核时间:9月158:00-9月2817:30;校医院审核时间:9月158:00-92917:30;体育部审批时间:9月158:00-10月317:30。

  (二)缓测申请:

1.学生须登陆华南农业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缓测申请,审批通过则准予缓测。缓测申请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时间为10258:00-11517:30。

对象如下

①测试过程中因暂时性身体原因无法完成测试者;

②一、二年级未选或免修体育课者(包含港澳生、转专业降级、休学复学、退伍复学等);

③因测试未达标延缓毕业者。

2.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安排

学院体测负责人审核时间:10258:00-11月617:30;任课老师审核时间:10258:00-11月817:30体育部审批时间:10258:00-11917:30。

3.未提交缓测申请或提交缓测申请未通过,且在规定测试周期内未完成测试者,将不能参加后续补测,也不能再申请免测

八、其它相关说明:

   (一)学生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800米、1000米测试者,应按照要求提交免测申请。20级、21级保健康复班学生须按照免测程序申请免测审核通过准予免测,审核不通过按照缓测程序提交缓测申请,参与补测。

   (二)在规定测试周期内完成所有项目测试,但测试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及缓测申请审批通过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补测安排另行通知。同时,对学生缺测情况作出严格规定,一旦有项目缺测,则该学年测试成绩记0分,且不能参加当年的补测。

   (三)缓测审批通过的学生在最后补测前仍不能参加补测,应提出免测申请,不符合免测条件又不参加补测者,则该学年测试成绩计0分。

   (四)学生可通过手机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大厅体育教学研究部直通车或向本学院负责教师查询个人测试成绩。

   (五)体质测试属于体育课程的考试内容之一,对弄虚作假者,任课老师不在现场学生私自测试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学生本学期测试成绩用于本学年评优与评奖,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方能参加评优与评奖2020年以前入学的学生维持原标准,即学生测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的规定

   (七)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附件1 《学生体质测试要求》.docx

2. 附件2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3. 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x